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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 程序的办法(试行)

来源: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作者: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日期:2019-06-29 16:31:21 | 阅读: 3650

州直各有关部门、县市发改局:

为加快全州项目建设步伐,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审批领域“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打造全新的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最短时限审批办结,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除重大项目或另有规定外,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一道”程序,项目审批过程实现“一个本子管到底”。各报建审批事项实行同审同批,不得互为前置,做到一次会审,一会审结。

第二条  实行项目审批限时办结制。对于符合条件、审批所需材料齐备的,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审批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条  全面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坚持“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除涉密项目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所有项目均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项目审批及有关报建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对并联审批中涉及审批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难以正常审批办结的投资项目,以会议研究审批方式进行联审联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部门报请州政府同意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审批,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相关审批部门限时办结。

第四条  简化行业部门审查事项。对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等审查事项,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必须由第三方机构评审的事项外,均以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不再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行业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第五条  优化项目招投标服务。一是实行项目招投标“容缺受理制”。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水利、交通项目)的招投标实行容缺受理制度,项目在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在开标前补齐容缺的相关资料。二是限额以下项目进入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州级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交易过程可在4日内完成。

第六条  强化审批服务保障。州级项目审批各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相互协作,真正做到高效快捷。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审批责任、不按规定要求时限审批办理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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